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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集团在2021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成效考评中荣获“好”的最高评价等次 发布时间:2022-05-09

       近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了2021年度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成效考核评价情况,中粮集团再度荣获“好”的最高等次,连续4年获此殊荣。


       2021年,中粮集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资委工作要求,始终胸怀“国之大者”,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科学统筹谋划、强化组织领导、主动对接需求、创新举措推进,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新局、起好步贡献了中粮力量。


       2021年,集团依托中粮全产业链优势,持续用情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力开展产业、就业、消费、民生、科技、金融帮扶等,多措并举,久久为功,成功助力集团定点帮扶的黑龙江绥滨县、延寿县,江西修水县,四川甘孜县、石渠县,广西隆安县,新疆乌什县等7个县和对口支援的西藏洛扎县、青海门源县、福建建宁县等3个县共计10个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李国伟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中粮贸易扶贫工作办公室、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获得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2021年,集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迅速把工作重心调整到助力乡村振兴上,工作重心平稳过渡、工作职责无缝衔接、工作任务有序转移。召开中粮集团助力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暨乡村振兴动员誓师大会,全面总结集团脱贫攻坚成果、表彰先进典型、开启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新征程。国家乡村振兴局、国资委原科创局领导应邀出席大会并讲话,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吕军为乡村振兴挂职干部出征授旗。印发《2021年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计划》《乡村振兴帮扶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助力乡村振兴的总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做好12名乡村振兴干部选派、轮换工作,在实践中锻造助力乡村振兴的中粮铁军。集团党组成员、相关专业化公司领导同志克服疫情影响,带队分赴7个定点帮扶县考察调研,实现7个定点帮扶县党组成员调研督导“全覆盖”。集团无偿投入帮扶资金8300万元,推动56个帮扶项目落地见效。大力开展培训,通过举办首届乡村振兴“三支队伍”示范培训班、各县挂职干部组织培训、各专业化公司到县宣讲培训等多种方式,培训人数4200多人,比2020年增加50%,助力帮扶县人才振兴。积极推动消费帮扶,购买“甘味甘品”达1250万元,购买绥滨大米、延寿大米、修水蚕丝被、石渠牦牛肉罐头、乌什核桃、建宁茶叶,等等,持续带动产业帮扶项目发展。2021年全年集团直接购买和帮助销售脱贫地区农产品37.1亿元,居中央企业前列。


       2021年,集团在中央企业援疆、援藏工作会议暨国资央企助力新疆、西藏高质量发展会议上,充分总结和展示集团援疆、援藏成果,受到与会的国资委郝鹏书记、新疆、西藏自治区主要领导的表扬和肯定。在中央企业援藏工作会议上,集团作大会交流发言。在国家乡村振兴局举办的“兴产业促消费 庆丰收感党恩”现场大会上,集团作为唯一一家央企交流了经验。集团开展消费帮扶经验做法被国家发改委评为2021年全国消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优秀典型案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绥滨县委县政府等向集团发来感谢信16封;人民日报客户端、学习强国、新华网等主流媒体40余次报道集团助力乡村振兴的主要做法经验。


       2022年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化之年。中粮集团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守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围绕“守底线、抓衔接、促振兴”三项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多措并举,开展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五大振兴”行动,力求实现“五个突破”,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继续做好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乘势而上,接续奋斗,奋力谱写中粮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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