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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地产关于签订项目开发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7-04-23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粮地产,000031)发布了关于签订项目开发合作意向书的公告,有关内容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签订项目开发合作意向书概述

2007年4月16日,公司与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快速公司)就成立合资公司合作开发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和七纬路之间地块事宜签署项目合作开发意向书。

二、合作方介绍

滨海快速公司是由天津开发区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塘沽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等四家单位共同投资组建的股份制公司。

三、意向书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合作开发项目情况介绍:双方同意共同参与甲方河东区六纬路沿线2.2平方公里的土地拆迁整理工作,并以河东区六纬路和七纬路之间的地块作为先期实施地块(以下简称:标的项目)。标的项目地块位于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东侧,东至七纬路,南至十一经路,西至六纬路,北至李公楼立交桥,规划整理面积约20公顷。

3、合作方式及具体内容

(1)甲、乙双方成立一家合资公司作为开发标的项目的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甲方持有10%股权,乙方持有90%股权。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设定为10000万元人民币。

(2)甲方与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标的项目用地的出让合同,将标的项目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到项目公司名下。

(3)项目公司负责提供标的项目用地的拆迁资金,滨海快速公司负责拆迁手续。

四、合作项目成功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滨海快速公司本次合作开发项目若能成功实施,将有利于促进公司房地产开发主营业务的发展壮大和核心竞争力的不断提高。

五、其他说明

鉴于公司与滨海快速公司合作的包括合作利益的分配原则以及双方的具体责任义务等具体细节尚在洽谈中,并且正式合作协议的签订尚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核批准,因此合作项目能否成功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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