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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长城酒事业部总经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10
为进一步加强中粮酒业领导班子建设,推动长城酒业务快速发展,经中粮集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集团内外公开选聘长城酒事业部总经理(同时担任中粮酒业副总经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中粮集团党组在确定标准、推荐人选、严格考察程序等方面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
(二)坚持“德为先、绩为本”,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重群众公认。
(三)坚持五湖四海,拓宽人选来源,广开荐才渠道,内外并举,竞争择优。
(四)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实行市场化选聘,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
 
二、内部选聘范围
中粮酒业班子副职、总经理助理级经理人、下属各事业部班子成员及工厂总经理,其他专业化公司(平台)班子副职、总经理助理级经理人及下属三级单位正职可报名参加选聘。
 
三、外部选聘范围
国内酒行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四、人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搞好国有企业信心坚定。
2.熟悉品牌消费品行业情况,富有激情,敢于担当,有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和变革创新能力,视野开阔,市场竞争意识强。
3.具有较为突出的工作业绩。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作风严实廉。认同中粮文化,接受中粮集团党组确定的长城酒改革方案和三年发展目标。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二)任职资格
1.具有酒品类或相关企业经营管理3年以上工作经验。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一般为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年龄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
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五、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长城酒业务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推进长城酒事业部企业化改革,实现产供销一体化。
3.负责长城酒事业部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完成经营目标。4.负责推进长城酒事业部混合所有制改革。
5.履行中粮酒业赋予的其他职权。
 
六、选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统一面试、党组审议、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聘任的程序进行。
 
七、管理方式
(一)契约化管理。新任长城酒事业部总经理需与中粮酒业签订劳动合同、聘任协议以及年度与三年任期绩效合同。如该经理人为集团内部人员,需先解除劳动关系和三方协议,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到期完成双方约定的业绩条件的,可以续聘。未完成业绩条件或期满不再续聘的,解除聘任关系和劳动合同。
(二)协议薪酬制度。按照市场化水平协议确定薪酬,由中粮酒业提出意见,集团薪酬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三)试用期和任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聘任,试用期满不合格自动解除聘任关系。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
 
八、应聘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者请下载填写《长城酒事业部总经理公开选聘报名表》,发送至gkxp@cofco.com(报名表及邮件主题请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
 
应聘者须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我们将对应聘者信息严格保密。
 
 
附件:长城酒事业部总经理公开选聘报名表
 
 
中粮集团人力资源部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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